现代管理工程实验与综合训练中心
上班考勤制度
为保证中心全体人员以教育事业为重,搞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中心上班考勤制度。
一.中心全体人员施行上班考勤制度。
二.上班时间为8:00—12:00;1:00—4:30。
三.因故不能上班,需事先向中心领导请假。请假一天以内由中心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学院分管院长批准;特殊情况,可事后在三天内补办。病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时间以外需要加班的,需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并在适当时间安排倒休。
五.特殊情况,经中心领导批准,可适当采取柔性工作制。
其他情况,参照学校与学院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200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