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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来源:实验中心 | 点击: | 录入时间:2005/09/02

现代管理工程实验与综合训练中心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实验中心对计算机和实验仪器设备的管理,根据实验中心的具体情况,参照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实验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中心固定资产的保管、报废、借用、调拨、报损、报失由中心主任负责,具体由中心实验秘书统一办理。严格执行学校颁布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加强维护保养,及时检修,保持设备完好状态,以保证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顺利进行。

二.中心的仪器设备的管理要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仪器设备要建立总帐和各分室帐。新进设备要认真验收,及时建卡入帐。每年定期进行核对。

三.仪器设备要保持清洁,在用仪器设备要实时检修,保证完好使用状态。非在用仪器应采取防尘、防潮、防锈等防护措施,保持完好备用状态。

四.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者均应赔偿,并予以批评教育。一贯不爱护财产,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者,事故发生后又隐瞒不报,推卸责任,损失重大,后果严重的,除责令赔偿外,应根据具体情节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五.学生在实验中不按操作规程照成仪器损坏,应按学校“实验仪器赔偿制度”赔偿。

六.长期闲置的多余仪器以及需报废仪器、报损仪器,由中心主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汇报上级,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调拨、报废、报损等手续。

七.实验中心要严格安全制度,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三防工作。根据仪器设备的不同性质要求,分别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冻、防锈等工作。

八.为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潜力,提高利用率,在不影响本单位正常教学、科研使用的前提下,可以出借仪器设备,借用时要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并及时归还,若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和登记手续。

1. 校内借用:须经中心主任批准同意,办理出借手续。实验中心主任可同意借出一周时间;若借用时间超过一周,则必须有的主管副院长的签字同意;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2. 校外单位借用:借用单位应持有正式介绍信,经主管副院长的签字同意,办理借用协议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3. 借用的交接手续:由借用人在仪器设备借用登记本上填写“仪器设备借用登记”表后方可把设备拿出本实验中心;归还时首先确认所借用的设备完好,然后在同一“仪器设备借用登记”表上填写归还交接记录。

九.设备经费的来源和使用: 当现有设备不能满足实验教学需要时,由相关任课教师向所属学院提出申请; 有关学院向本实验中心提出所需设备的清单;本实验中心经过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审批后向学校资产与实验中心管理处提出设备计划。

200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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