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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本科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通知

来源:实验中心 | 点击: | 录入时间:2020/11/09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实验室建设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促进实验室建设项目按计划有序进行,全面保障本科实验教学条件建设,现启动2021年度本科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系统谋划,充分论证。本科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制订应符合学校事业发展要求,与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和人才培养目标相一致。要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为根本依据,充分保障实验教学顺利开展,紧密贴合课程与实验教学需求,认真组织调研,摸清底数,查漏补缺,核实需求,制订科学合理的本科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要兼顾基本需要和建设发展,视轻重缓急,统筹规划,合理配置,通过条件建设不断深化实验教学内涵,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提升教学实验室综合实力。

2统筹兼顾,注重实效。本科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需注重投资效益,充分发挥实效。优先满足服务受众广、共享程度高、学生受益大的建设项目,如校级公共基础课实验教学、服务学科大类的专业基础实验教学等;优先保证实验教学陈旧设备的报废更新。优先支持一流专业、一流课程申报建设需要;优先支持专业认证/评估和新专业建设需要。制订购置方案时,要从迫切性、必要性和前瞻性等方面综合考虑,优化资源配置,不得低水平建设。

3科学配套,切合实际。本科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要根据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状况和客观实际条件系统配套。拟购置的仪器设备既要考虑先进性,又要考虑适用性、经济性。要充分利用现有仪器设备条件,提高设备综合利用效益。新增教学仪器设备必须是纳入本科教学课程实验体系的所需设备。已有仪器设备和新购仪器设备要有机组合,相近功能和相同功能仪器设备,原则上不重复购置。成套配置的实验设备,须一次配备完成最基本的完整成套单元,确保购置后即可开出实验教学项目。所有申报购置的教学仪器设备,须明确实验用房和使用场所,须具备安装实施条件。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计划论证和组织申报工作。购置计划应由学院分管实验室工作负责人牵头,专业负责人、实验指导教师、实验教学中心管理人员广泛参与、共同研讨形成,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确定。

2.各学院在制订购置计划过程中,应充分调研和咨询,了解拟购置仪器设备的技术参数,尽可能准确提供相关信息。要根据购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按轻重缓急,列出购置计划仪器设备排序。实验材料、低值品和易耗品不在此计划中申报。

3.学校将对各学院申报的购置计划进行审核和现场论证,形成全校本科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初步方案。此方案将作为2021年度预算编报工作中“学科建设经费预算-本科人才培养条件建设经费”的基本依据,原则上申报预算时不得超出此方案范围。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须填报《南京工业大学人才培养条件建设经费(教学设备费)购置计划审批表》,经学院(部)分管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于2020年11月27日(星期五)前提交书面及电子稿。

2.各学院要仔细阅读填报说明,相关信息填报须规范、准确、完整。其中,报废更新设备须填报拟报废设备编号,提交报废设备清单;新购仪器设备须明确本科教学培养方案中所属课程及实验教学项目。

联系方式:实验室建设科 何老师、李老师,明正楼339室,电话58139251,Email:sysglk@njtech.edu.cn

附件:《南京工业大学人才培养条件建设经费(教学设备费)购置计划审批表》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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