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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经济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添加时间:2023/05/09   发布:

各位同学:

为配合教育部、省教育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请各位同学根据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项目提交后由各系主任审核确认立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为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主要是面向经管学院本科生开设的教学计划外的综合性、设计性、科研等创新型及创业型实践项目,一般为创新项目、创业项目两大类,经管学院本科生参与并完成院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后将可认定创新创业活动选修学分,参与院级创新创业项目论证报告可获得0.5学分,提交院级创新创业项目结题报告可获得0.5学分。

学生可以根据兴趣结合所学专业选题,选题应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和创新性。鼓励学生参加指导教师科研项目创新训练。选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独立提出的针对某一学术领域或社会热点问题的研究;

2)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或企事业单位的委托项目;

3)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4)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5)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6)社会调查项目;

7)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一)指导教师

原则上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均可设计相关实践项目,要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并组织学生参与创新创业训练。每个项目可设立指导教师1-2名。

(二)学生

1.项目面向全院本科学生申报,每个项目共2-3名学生,项目需确立负责人1名。为确保项目质量,每位学生每年至多可参加2项。

2.欢迎大学生自主立题,开展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生应独立撰写项目过程记录和总结报告。

3.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6个月,立项需提交创新创业项目论证报告,项目完成需提交结题报告。

二、申报程序、时间

1.申报程序:申报立项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表,交至各项目指导教师处。由各申报项目指导教师对所报项目进行初审,系主任进行审核确认立项后,填写“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汇总表”。

2.申报时间:2023531日前(学生填写申报表),申报结束后,项目认定人(各专业系主任老师)进行审批立项。项目实施完成时间:2023121日。

三、其他事项

1、结题要求: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需符合一定要求,具体参见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经管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要求。

2、若申报内容已经获得国家级,省级或校级等大创项目立项,学院不再作为立项项目。

3、申报表和项目汇总表自行下载附件。

                                                                                     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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