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设立目的:
为帮助学习认真、自强不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奖励、激励优秀学子奋发上进,江苏鑫信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拟设立南京工业大学“南工大——江苏鑫信奖学金”,以资助品学兼优、自立自强的学生。
二、
评选对象:
南京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全体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三、
评选条件:
1、
本科生行为考评在评定期限内达到
80分以上。
2、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上学期获校综合三等奖学金以上。
3、
计算机、外语成绩优良。
3、
4年级学生要求通过
CET—
4。
4、
生活简朴,热爱劳动,待人热忱,所在宿舍卫生良好。
5、
坚持体育锻炼,本科生上学年体育达标。
6、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四、奖励人数及金额:
本科生每年资助
18名学生,其中一等奖
10人,奖金额每人每年人民币
2500元;二等奖
8人,奖金额每人每年人民币
1000元;
研究生
2名,每人每年人民币
2500元。
五、评选办法:
1、
学生申请:每年
4月初由学生根据评选条件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2、
班级评议:本科生由班委会、团支部及部分学生代表组成评议组对申请人进行评议(评议组人数不少于班级学生总数的
30%;申请人不能成为评议组成员),评议后结果报南京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评选委员会。
3、
评选委员会评议:由南京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评选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评议。
4、
江苏鑫信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审批:南京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评选委员会将评议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江苏鑫信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审批。
5、
张榜公示:江苏鑫信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审批后
将初定名单在全校进行公示。
6、
确定人选:公示一周后如无异议,确定获奖人选。
7、
表彰奖励:召开表彰大会,
对获资助学生颁发由江苏鑫信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南京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共同签署盖章的荣誉证书,同时发给奖学金。
六、评选机构:
8、
成立“南工大——江苏鑫信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由江苏鑫信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南京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相关人员组成。
南京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
办公室为“南工大——江苏鑫信奖学金”常设机构,负责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管理。
七、本评选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江苏鑫信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南京工业大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评选办法.doc
江苏鑫信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二○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