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扫码关注学院微信公众号
学院新闻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正文
我校工程管理专业顺利通过住建部第三次专业复评
阅读次数: 添加时间:2016/06/16   发布:管理员

日前,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并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我校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合格有效期为6年。

我校工程管理专业已有32 年的专业教育与学科建设历史,于 2001 6 月通过专业评估,2006 5 月、2011 5 月两次通过复评。住建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在本次评估中首次采用与华盛顿协议实质等效的新评估标准,评估结论也区分为三种:评估不通过、基本满足标准有效期4年、满足标准有效期6年。我校于20158月进行了评估申请并获得通过,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在教学事务部教学评估处指导下制定了评估工作计划。近半年来在学校领导下对工程管理专业的教学现状进行了全面摸底,经过学习动员、对照新标准分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分析查找原因并进行纠正、弥补和完善等自评阶段,自评报告于今年1月提交并获得认可。5 11 日至 5 13 日由住建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主任委员、华中科技大学校长丁烈云院士,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城镇化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红教授,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会长梁湖清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和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龚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组成的住建部工程管理专业评估视察专家组对我校工程管理专业进行了第三次专业复评的进校视察工作。日前,经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的充分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做出了评估结论,决定通过我校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并且合格有效期为6年,这是对我校工程管理专业办学的极大肯定,我校将根据视察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和落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专业教育质量。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 邮编:211800
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总共访问: